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实物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各界校友:
校史馆是彰显办学理念、展示办学成果的平台,是开展校史教育、以史育人的重要基地,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学校图书馆现启动校史馆筹建工作,为更好地搜集和挖掘校史资料,充分展示学校发展历程,特向全校各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校友征集中国音乐学院各时期有保存价值的校史史料和实物。现就校史馆资料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中国音乐学院初创时期的校园、老建筑、学生实习、师生合影等照片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等。
2.省部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音像材料和题词、赠言手迹等。
3.各个时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等。
4.学校重要教学成果的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
5.学校重要科研成果的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学校主持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的相关材料和实物。
6.对学校有重要贡献的教职工个人照片、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7.师生员工和历届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获得的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获奖证书、代表证、奖章和声像资料等。)
8.各个历史时期学校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例如校徽、校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纪念章、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票证等。
9.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相关资料或实物;历届校友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事迹、重要成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
10.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报刊、画册、简报、批文等。
11.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
12.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物展出时学校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捐赠物品由学校图书馆永久保管。
2.代管与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与实物,学校图书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品出处。
3.提供资料者要对资料做文字注释,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学校图书馆将对征集的资料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提供者。
三、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2021年4月2日至6月30日。
2.长期征集:校史馆布展完成后,征集通知仍然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将在校史馆中选择展陈。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校史馆筹建工作组
办公地点:学校图书馆508办公室
联系人:田婷 赵丽娜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64887403
邮箱: CCM_L2021@163.com
邮编:100101
衷心希望并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