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定
开馆时间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外,图书馆正常开馆时间如下:周一至周五08:00-22:00,周六、日 09:00-19:00
入馆须知
1.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所有读者须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刷卡进馆。
2.请将个人物品存放在三层存包柜中,请勿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3. 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应注意文明举止,衣装整洁。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阅览室内请不要拨打接听手机。
4. 维护馆内秩序,不要抢占阅览室座位,不要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5.请爱护馆内书刊资料和设施设备,请勿随意在书刊上涂抹、刻画,请勿破坏馆内设备。
6.保持馆内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图书馆书库及阅览室。
7.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8.如遇紧急状况,请沿安全应急通道迅速撤离。
9.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管理。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把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院系,并由学工部按照学校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11.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读者概览
1.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为本院读者提供藏书借阅、参考咨询和学科服务。
2.本馆设有采编部、流通部、多媒体资源部、多媒体技术部、特藏部和学科服务部等部门,分别位于图书馆三层、四层、五层和六层。馆内各书库、阅览室均向读者开放,其中大部分馆藏为读者提供开架阅览服务,读者可以自主检索、查找和借阅馆藏。
3. 读者的注册与注销:学校全日制学生在新生入校后由图书馆统一集中办理读者注册手续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图书馆统一集中办理读者注销手续;在编教职工在入校后办理入职转单时由图书馆为其办理读者注册手续并在离校办理离职转单时由图书馆为其办理读者注销手续;其他人员可凭本人的校园一卡通在图书馆流通部办理读者注册手续并缴纳200元押金,离校前可来流通部办理读者注销手续并办理押金退还。
4.检索与咨询:图书馆在各阅览室配有检索终端供读者自主检索;各部门馆员均可为读者提供关于馆藏资源使用和图书馆服务等内容的咨询服务。
5.图书借还:本院师生可以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馆藏图书。具体规定如下:
读者类型 |
音乐书库 |
综合书库 |
多媒体资源 |
|||
借书数量 |
借书期限 |
借书数量 |
借书期限 |
借书数量 |
借书期限 |
|
本科生 |
6册 |
30天 |
6册 |
30天 |
3张 |
7天 |
研究生 |
10册 |
30天 |
8册 |
30天 |
3张 |
7天 |
教师 |
16册 |
30天 |
10册 |
30天 |
5张 |
7天 |
短期培训班(含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
2册 |
30天 |
2册 |
30天 |
1张 |
7天 |
读者应按期还书,逾期视作违章。放假前一周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假期出借图书于放假前两周内开始出借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6.图书阅览:馆藏外文书谱、工具书、期刊、多媒体资源、馆藏珍本、特藏资料及1949年以前出版的书谱可以在图书馆各阅览室内阅览,不得携带出馆。如有需要,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复印借阅。
7.赔偿与罚款:读者遗失和损坏图书及其他资料应予以赔偿,具体方法与标准参见《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毁赔偿规定》。若读者有图书逾期未还,则须缴纳滞纳金,逾期滞纳金从图书到期日开始按0.3元/册/天的标准计算。
8.开放时间:
服务部门 |
藏书范围/业务 |
开放时间 |
地点 |
音乐专业书库及工具书报刊阅览室 |
中外音乐类书谱借阅 中外报刊、工具书阅览 |
周一至周五 08:00-22:00 周六、周日 09:00-19:00 |
图书馆三层 |
综合书库及阅览室 |
音乐专业以外其他类图书借阅 |
周一至周五 08:00-22:00 周六、周日 09:00-19:00 |
图书馆四层 |
多媒体阅览室 |
CD、VCD、DVD、唱片等多媒体资料的 借阅和欣赏 电子出版物的查询和使用 各类数据库和多媒体资源库在线阅览及上网 |
周一至周五 08:00-22:00 周六、周日 09:00-19:00 |
图书馆五层 |